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126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伟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8,555,8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29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7,514,1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44%。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31,253,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210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7,302,6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持有公司可转债的股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35,635,903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96%;反对12,82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0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466,05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591%;反对12,82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07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3,11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92%;反对15,305,06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0%;弃权1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070,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695%;反对15,305,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261%;弃权1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904,1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34%;反对13,512,8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68%;弃权1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864,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876%;反对13,512,8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124%;弃权1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906,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40%;反对13,512,8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68%;弃权1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864,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918%;反对13,512,8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124%;弃权1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912,8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59%;反对13,512,0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66%;弃权13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871,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147%;反对13,512,0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095%;弃权13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913,93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62%;反对13,511,2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64%;弃权13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872,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187%;反对13,511,2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066%;弃权13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8,284,8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140,0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2%;弃权130,9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243,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52%;反对140,0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9%;弃权130,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578,0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6%;反对1,847,17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0%;弃权13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536,4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18%;反对1,847,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35%;弃权13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7%。
(九)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杜伟民先生、郑海发先生、温飞东先生、刘建凯先生、苗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9.01 选举杜伟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43,857,63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2,816,01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245%。
杜伟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郑海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46,009,3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4,967,70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448%。
郑海发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温飞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47,899,1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6,857,5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35%。
温飞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选举刘建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45,773,3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4,731,72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71%。
刘建凯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 选举苗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47,924,3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6,882,6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48%。
苗向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皎予先生、罗智泉先生、胡克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01 选举李皎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48,054,68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7,013,0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86%。
李皎予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罗智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48,047,47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7,005,8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24%。
罗智泉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胡克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48,046,47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7,004,8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88%。
胡克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董凌律师、陈烨律师现场见证,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