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鉴证报告 | 1-2 |
2、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 3-15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通源石油”)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之55%股权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春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2号),本公司向张春龙等发行股份购买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之48%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准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春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之55%股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张春龙、王大力、张百双、张国欣、侯大伟、张建秋所持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晨石油”)48%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上海朱雀珠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永晨石油7%股权;同时公司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价格应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6)第 BJV401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永晨石油 100%股东权益收益法下的评估价值为 42,085.00 万元,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价值为 26,896.55 万元;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为42,085.00 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永晨石油55%股权估值为 23,146.75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上市公司收购永晨石油 5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3,100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每股为7.12 元。
具体如下:
类型 | 发行对象/认购人 | 发行数量(股)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张春龙 | 14,865,061 |
王大力 | 11,184,286 | |
张建秋 | 1,585,527 | |
张百双 | 566,306 | |
张国欣 | 56,696 | |
侯大伟 | 56,696 | |
小计 | 28,314,572 | |
配套融资认购方 | 张国桉 | 3,932,584 |
张春龙 | 1,404,494 | |
任延忠 | 842,696 | |
张志坚 | 842,696 | |
小计 | 7,022,470 | |
合计 | 35,337,042 |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进行了标的资产过户变更登记手续。2016 年 6 月 30 日,永晨石油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2230607100046390)。永晨石油 10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6年 7月 13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6BJA20620”《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6年7月 13 日止,本公司已收到张春龙等 6 名交易对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28,314,572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永晨石油之55%股权之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6年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本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春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22,470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本次向张国桉、任延忠、张志坚、张春龙等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22,47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不低于人民币7.1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1,335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65万元,已经于2016年9月26日到位,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6BJA20667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准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春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批复》,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永晨石油之55%股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张春龙、王大力、张百双、张国欣、侯大伟、张建秋所持永晨石油48.00%股权(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上海朱雀珠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永晨石油7.00%股权(以下简称“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公司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作为两项独立交易实施,不互为条件,其中一项交易实施与否并不影响另一项交易的实施。
根据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投资主体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指示剂产能跟踪与评价技术产业化升级项目 | 4,580.00 | 3,500.00 |
2 |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更名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支付部分中介费用 | 1,500.00 | 1,500.00 |
合计 | 6,080.00 | 5,000.00 |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予以置换。
(3)收购深圳合创源石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源”)100.00%股权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22日签发的《关于核准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42号),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240,431股新股。根据实际发行及询价情况,本公司共向西安西高投基石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伟杰、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448,13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4.8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00,999,986.6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1,751,294.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248,692.22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月15日出具XYZH/2020XAA40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收购合创源100.00%股权 | 45,555.00 | 45,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 | 11,000.00 |
合计 | 56,555.00 | 56,000.00 |
预案中指出,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
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根据实际发行及询价情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300,999,986.6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5,751,294.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248,692.22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收购合创源100.00%股权 | 45,555.00 | 29,524.87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余额
(1)收购永晨石油55.00%股权配套募集资金
单位:元
募集资金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支行支行 | 20000016145300012746090 | 37,150,000.00 | 0.00 |
大庆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 8113101014200050616 | 35,000,000.00 | 0.00 |
大庆永晨募集资金系由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入3,500.00万元。
(2)收购合创源100.00%股权
单位:元
募集资金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丈八北路支行 | 20000016145300032136517 | 295,248,692.22 | 765.4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制订了《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及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收购永晨石油55.00%股权配套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43.09万元,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投资主体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拟投入募集金额 |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 需置换资金 |
1 | 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指示剂产能跟踪与评价技术产业化升级项目 | 3,500.00 | 1,362.29 | 1,362.29 |
2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支付部分中介费用 | 1,500.00 | 80.80 | 80.80 |
合计 | 5,000.00 | 1,443.09 | 1,443.09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支付指示剂产能跟踪与评价技术产业化升级项目和支付部分中介费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6年11月14日出具了《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6XAA40280号)。
(2)收购合创源100.00%股权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月2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拟投入募集金额 |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 需置换资金 |
1 | 收购合创源100.00%股权 | 19,524.85 | 35,580.00 | 19,524.85 |
合计 | 19,524.85 | 35,580.00 | 19,524.85 |
本公司以195,248,492.22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1月21日出具了《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0XAA40011号)。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收购永晨石油55.00%股权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1,33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65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029.27万元,募集资金手续费0.16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为0.00万元;加上闲置募集资金存款利息29.44万元,实际累计结余金额为
0.00万元,尚未使用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00%。
(2)收购合创源100.00%股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24.87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524.85万元,募集资金手续费0.02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为0.00万元;加上闲置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0.08万元,实际累计结余金额为0.08万元,尚未使用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00%。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 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
收购合创源100.00%股权 | 募投项目调整后计划投资29,524.87万元,实际投资29,524.87万元,结余0.08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账户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1)收购永晨石油55.00%股权配套募集资金经济效益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指示剂产能跟踪与评价技术产业化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整体计算周期为16年,项目的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在第3年投入生产,第7年正式达产,正式达产后的达产期为10年。本项目已于2019年11月份已建成达产状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项目已建成达产。
(2)收购合创源100.00%股权募集资金经济效益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不适用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二)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项目。
五、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1) 发行股份购买永晨石油55%股权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春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2号),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永晨石油之55%股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张春龙、王大力、张百双、张国欣、侯大伟、张建秋所持永晨石油48%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上海朱雀珠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永晨石油7%股权;同时公司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2) 交易对价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6)第 BJV4011号),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每股为7.12 元,收购永晨石油 5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3,100 万元。
(2)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6年 6月 30日,永晨石油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2230607100046390)。永晨石油 10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6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确认书》。公司向张春龙等 6名交易发行28,314,572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该等股份已于2016年8月5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购入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84,127,449.70 | 423,648,606.55 | 418,607,584.59 |
负债总额 | 82,171,469.81 | 65,644,449.55 | 100,180,339.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01,955,979.89 | 358,004,157.00 | 318,427,245.41 |
续表: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38,387,207.16 | 444,713,697.50 | 474,242,073.30 |
负债总额 | 66,936,913.13 | 72,472,683.94 | 36,146,725.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71,450,294.03 | 372,241,013.56 | 438,095,347.46 |
注:上述年报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4)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营业收入 | 112,400,550.65 | 182,525,100.71 | 154,703,370.08 |
营业成本 | 51,047,032.44 | 122,262,629.13 | 88,966,168.49 |
营业利润 | 61,353,518.21 | 45,281,810.51 | 61,440,975.67 |
利润总额 | 48,703,811.32 | 45,281,810.51 | 61,744,270.46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42,413,754.15 | 39,082,979.40 | 52,722,998.21 |
非经常性损益 | 115,112.34 | 0.00 | 257,800.57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42,298,641.81 | 39,082,979.40 | 52,465,197.64 |
续表: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34,166,308.24 | 26,507,948.64 | 129,383,974.72 |
营业成本 | 17,545,593.18 | 24,694,274.14 | 63,280,700.11 |
营业利润 | 16,620,715.06 | 1,813,674.50 | 66,103,274.61 |
利润总额 | -3,114,378.93 | -76,182,013.18 | 40,409,872.86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3,763,389.89 | -65,975,793.37 | 35,476,138.85 |
非经常性损益 | 218,270.18 | 915,485.82 | 249,237.65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3,981,660.07 | -66,891,279.19 | 35,226,901.20 |
注:上述年报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5)效益实现情况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业绩承诺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45,790,000.00 | 44,370,000.00 | 42,870,000.00 | 41,890,000.00 |
实际完成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42,298,641.81 | 39,082,979.40 | 52,465,197.64 | 42,130,375.99 |
实际完成数与业绩承诺数差异 | 3,491,358.19 | -5,287,020.60 | 9,595,197.64 | 240,375.99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实际完成率 | 92.38% | 88.08% | 122.38% | 100.57% |
注:永晨石油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213.04万元、5,246.52万元、3,908.30万元、4,229.86万元,上述四年已经累计完成17,597.7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晨石油公司累积业绩承诺已实现。
(6)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情况
张春龙、王大力、张百双、张国欣、侯大伟、张建秋6名交易对方为永晨石油业绩补偿方,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盈利补偿期间为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6)第BJV4011号《评估报告》,业绩承诺方共同承诺如下:永晨石油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189万元、4,287万元、4,437万元及4,579万元,累计完成17,492万元,前3年累计完成12,913万元。
承诺期届满,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当期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经审计,永晨石油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则前述六方应就承诺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额部分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义务。具体补偿安排分为:
1)2015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数量
如目标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通源石油的股份数量为以下公式(1)及公式(2)计算所得股份数量之和:
①第一批补偿股份数量(假设数量为“A”)=按原股权补偿条款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权比例÷48%×本次发行业绩承诺方取得股份数量;
②第二批补偿股份数量(假设数量为“B”)=(本次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A)×[(2015 年度承诺净利润-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2)2016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数量
如目标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通源石油的股份数量为以下公式(1)及公式(2)计算所得股份数量之和:
①第一批补偿股份数量(假设数量为“C”)=按原股权补偿条款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权比例÷48%×本次发行业绩承诺方取得股份数量-A;
②第二批补偿股份数量(假设数量为“D”)=(本次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A-C)×[(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2015 年及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之和)÷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B。
3)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数量如目标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通源石油的股份数量为以下公式计算结果:
补偿股份数量(假设数量为“E”)=(本次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A-C)×[(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2015 年、2016 年度及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之和)÷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B-D。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晨石油公司已实现业绩承诺事项,尚不存在补偿事宜。
4)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数量
如目标公司的盈利补偿期间包括2018年度且目标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通源石油的股份数量为以下公式计算结果:
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A-C)×[(2015 年度、2016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2015 年、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之和)÷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B-D-E。
盈利补偿期间内,在各期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永晨石油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213.04万元、5,246.52万元、3,908.30万元、4,229.86万元,上述四年已经累计完成17,597.7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晨石油公司累积业绩承诺已实现。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29日
附表1:
发行股份购买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55%股权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编制单位: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效益(扣非后净利润) | 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55%股权 | 17,492.00 | 17,597.72 | 是 | 是 |
注:发行股份购买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55%股权项目实现效益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
附表2
收购永晨石油55%股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000.00 | 已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 5,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000.00 | |||||||
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 | 5,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0年度 | 0.00 | ||||||||
2021年1-9月 | 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指示剂产能跟踪与评价技术产业化升级项目 | 指示剂产能跟踪与评价技术产业化升级项目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0.00 | 2019年11月 | |
2 | 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 | 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0.00 |
附表3:
收购合创源100.00%股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524.87 | 已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 29,524.8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9,524.87 | ||||||
2020年度 | 29,524.8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1年1-9月 | 0.00 | |||||||
—— |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收购合创源100.00%股权 | 收购合创源100.00%股权 | 45,555.00 | 29,524.87 | 29,524.87 | 29,524.87 | 29,524.87 | 29,524.87 | 0.0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45,555.00 | 29,524.87 | 29,524.87 | 29,524.87 | 29,524.87 | 29,524.87 | 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