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1-101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决议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园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20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于2021年12月21日启动发行,经2021年12月23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 | 获配价格(元/股) | 认购金额(元) | 认购股数(股) |
1 | 蒋黎 | 3.82 | 28,999,999.86 | 7,591,623 |
2 | 滨海天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滨海长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82 | 24,999,997.64 | 6,544,502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82 | 18,999,996.22 | 4,973,821 |
4 | 黄三妹 | 3.82 | 14,999,997.82 | 3,926,701 |
5 | 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云起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82 | 11,999,999.02 | 3,141,361 |
6 | 温兴 | 3.82 | 9,999,999.82 | 2,617,801 |
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82 | 9,999,999.82 | 2,617,801 |
合计 | 119,999,990.20 | 31,413,610 |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1. 与蒋黎签署《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与滨海天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滨海长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与黄三妹签署《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与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云起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与温兴签署《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新<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更新不涉及方案调整。
更新后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新<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更新后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新<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更新后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更新<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更新了《关于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更新后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更新了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修订稿)》。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1399号)。
更新后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基于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内部控制情况,编制了《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了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1253号)。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1253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1253号)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委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了《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1398号)。
《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1398号)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