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74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包括自主设计的密封件产品(含自制件、外购定制件)和自制密封包产品(含自制件、外购定制件、外购标准件),上述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外购件收入占比逐年提升且比重较大。请发行人:(1)说明部分外购标准件构成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的合理性;(2)结合外购产品构成、自身技术储备、供应商可替代性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外部供应商依赖;(3)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逐年下
降的原因。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说明通过外购进口产品并向徐工液压销售是否符合客户零部件国产化安排的需要,以及发行人在工程机械领域实现国产替代的进展情况。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静等向客户力速达集团实际控制人林张荣进行大额资金拆借。请发行人说明拆借大额资金用于力速达集团经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郑煤机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占比较高,销售毛利率较高。郑煤机于 2020 年 9 月完成对发行人的增资入股并成为关联方。请发行人说明:(1)郑煤机增资入股对发行人业务独立性的影响;(2)对郑煤机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定价的公允性,以及高毛利率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说明:(1)采用销售服务商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销售服务费支付的标准和依据,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3)销售服务商模式下,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1)结合发行人自主研发设
计情况,进一步披露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2)补充披露发行人在工程机械领域国产替代的进展情况。
(二)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