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666号一栋 邮政编码:610091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创新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610041 |
第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飞机及直升机零件(不含发动机、螺旋浆)制造(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计算机集成技术开发与应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不超过”,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 |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