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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动:关于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预表决延期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0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预表决再次延期的通知

临管发字024号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暨全体债权人: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根据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动漫”或“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8月12日作出(2021)闽02破预2号《通知书》,决定对公司预重整进行登记。2021年10月13日,厦门中院作出(2021)闽02破预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

2021年12月22日上午10时,在临时管理人的主持下,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站“厦门破产法庭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微信小程序“厦门破产法庭智能审判辅助系统”线上召开,主会场设于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17层会议室,其中长城动漫重整计划草案预表决期限截至2021年12月22日24时止。

因部分债权人无法在上述预表决期限内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并向临时管理人提出书面延期预表决申请,临时管理人发布【临管发字022号】《关于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预表决延期的通知》,决定将长城动漫重整计划草案预表决期限延期至2021年12月29日20时30分止。

现因部分债权人仍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对重整计划草案投票表决,并向临时管理人再次提出书面延期预表决申请,为充分尊重与保障债权人权益,保障预表决结果的公正性与稳定性,经长城动漫与临时管理人、部分债权人沟通协商,长城动漫预重整阶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预表决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17时止,临时管理人将持续跟进重整计划草案预表决的情况,并及时就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预表决方式

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前及会议中已进行表决的投票依法有效;未能及时表决的债权人须在2021年12月31日17时之前向临时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临时管理人邮箱:ccdmlsglr@163.com)方式提交书面预表决意见,随后将书面表决票原件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处(收件人:贾大华律师、孙海燕律师;收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厦门第一广场17楼会议室;电话:0592-2033630)。

二、预表决效力

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的规定,债权人、出资人在预表决中的表决意见、对重整计划草案出具的书面意见和纳入重整计划草案的协议,在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后,对其具有拘束力。

经预表决或征求书面意见,各表决组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比例均达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将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和预表决、书面意见、协议等书面材料。临时管理人将就组织、协商、草拟和表决、征求意见、协议等情况和审查意见提交书面报告。经审查,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时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预表决程序合法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破产重整程序。

特此通知。

风险提示:

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法院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受理,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整应当履行必要的前置审查手续;公司在预重整后如需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截至目前,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将全面监督公司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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