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与无锡市胜益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本议案关联董事钱金祥先生、钱犇先生、钱金南先生、匡亮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基本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基本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