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11时以现场方式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良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无锡市胜益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约定条款公平公正,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