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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鹏起:关于拟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的公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9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尽快摆脱困境、实现重生,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的议案》(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破产重整理由

2018年下半年公司由于违规担保引发诉讼以来,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涉及大量诉讼,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量诉讼已经陆续进入执行阶段,公司部分资产已被拍卖,其余主要资产都面临被拍卖的境地。目前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基本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避免公司情况进一步恶化,尽快摆脱困境、化险为夷、实现重生,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和股东自身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的规定启动破产重整程序,是效果最佳、效率最高的实现公司重生的选择。通过破产重整,公司有望有效化解债务危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二、申请破产重整方式

公司拟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方式一:向公司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直接递交破产重整申请;

方式二:向已将公司列入被执行人的任一符合条件的执行法院申请执行转破产重整。

公告编号:2021-023

三、风险提示

公司递交的破产重整申请,存在被法院驳回申请的风险。即使法院批准破产重整,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如果重整不成功,存在被清算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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