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共12名,其中董事张冬、董桂林、独立董事蔡洪平通过视频、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杨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关于高管(职业经理人)2021年度及2020-2021任期目标责任书制定的议案》
同意:9 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回避表决:3票
(潘卫东董事、陈正安董事、刘以研董事回避表决)
3.《公司关于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郑杨董事、潘卫东董事、陈正安董事、刘以研董事对本人的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4.《公司关于2021-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总结计划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5.《公司关于<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6.《公司关于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