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毅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同时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已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申请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的议案》,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医药”)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将全部用于增加注册资本,进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达嘉医药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3,020.0005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8,020.0005万元。
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达嘉医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智能物流中心项目”的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五年,达嘉医药可以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前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