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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8

公告编号:2021-048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2日下午2: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2876慧为智能2022年1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撤销〈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基于多年合作基础, 并经充分协商,经研究决定,拟撤销《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撤销〈关于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基于双方充分协商,经研究决定,拟撤销《关于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三)审议《关于撤销〈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基于多年合作基础, 并经充分协商,经研究决定,拟撤销《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撤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提名邓家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基于多年合作基础, 并经充分协商,经研究决定,拟撤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名邓家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邓家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提名徐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名邓家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邓家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名徐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徐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1-048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2.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 法人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人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11日09:00-10: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755-2665012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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