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纪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纪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纪路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纪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纪路先生原定任期为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截至公告披露日,纪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离职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纪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纪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持有公司9.14%股份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决定提名郑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公司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28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郑珊女士,1989年出生,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任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经理。
郑珊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郑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郑珊女士与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