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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1-10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它人员的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陈峰先生(董事长)、钟锡君先生、任纪纲先生、单洪亮先生、刘旭东先生、谢振飞先生
独立董事:吴韬先生、方咏梅女士、黄栋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 9 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吴韬先生、黄栋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咏梅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方咏梅女士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详见2021年12月11日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 (召集人) | 委员 |
1 | 战略委员会 | 陈峰 | 吴韬、钟锡君 |
2 | 审计委员会 | 方咏梅 | 陈峰、黄栋 |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吴韬 | 陈峰、黄栋 |
4 | 提名委员会 | 吴韬 | 陈峰、方咏梅 |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1. 非职工代表监事:董辉先生(监事会主席)、沈亮明先生、俞科君先生、倪
佰泉先生
2. 职工代表监事:李周旭先生、张友生先生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以上 6 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它人员的情况
1. 总经理:钟锡君先生
2. 副总经理:任纪纲先生、单洪亮先生
3. 董事会秘书:李晓博先生
4. 财务总监:屠汶君女士
5. 证券事务代表:陈晓波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李晓博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陈晓波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李晓博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晓博、陈晓波
联系电话:0575-82738301
传真号码:0575-82738300
电子信箱:dongban@bsmchem.com
邮编:312369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
四、公司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一)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韧女士、宋衍蘅女士和欧阳方亮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韧女士、宋衍蘅女士和欧阳方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维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黄维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汪新宇先生、范伟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范伟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汪新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0.2720%的股份。汪新宇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