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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8

公告编号:2021-057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12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参会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至2022年1月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文广、刘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现提名姚秀珠女士、郑庆良先生、张俊先生、王文广先生和高香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文广先生和高香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姚秀珠、郑庆良、张俊和王文广为连选连任,高香林为新任,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姚秀珠女士、郑庆良先生、张俊先生、王文广先生和高香林先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高香林先生简历如下:

高香林,1965年12月出生,中国江西湖口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988年07月至2005年08月任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主任等职务,2005年08月至2021年08月任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副院长等职务,2013年01月至2019年01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05月至今任东莞市财经研究学会会长,2021年09月至今担任东莞理工学院教授。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行业状况、公司所在地企业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津贴标准如下:独立董事薪酬为6万元/年(含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公告编号:2021-057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文广、刘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子公司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同意子公司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分阶段开展保本保收益银行理财、存款等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在上述投资额度及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审批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文广、刘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子公司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同意子公司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分阶段开展保本保收益银行理财、存款等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在上述投资额度及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审批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拟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董事会拟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2年1月17日上午10:30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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