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加加食品: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9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 2021-10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后续如涉及开展具体业务合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之(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协议。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加食品”)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本着“资源互补、网络共享、品牌互助、共赢发展”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由于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870340659

3、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冯传良

5、注册资本:91775.1148万

6、成立日期:2011-12-16

7、住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

8、经营范围:从事食盐、工业盐、其他用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分装、批发、零售、配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塑料制品、包装物料、日杂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的生产销售;农牧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的销售;阻垢剂、絮凝剂、抗结剂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股权、超市投资及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新材料、节能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雪天盐业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雪天盐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协议双方

甲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基础

1、雪天盐业为食盐的生产销售企业,加加食品为调味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双方互为相关行业,在食品行业有产业协同效益,产品互补优势明显,可携手充分利用各自渠道优势共同销售食品行业相关产品;

2、加加食品作为国内酱油上市第一股,主营酱油等各类调味料产品,是雪天盐业下游生产企业,是食品工业盐的需求大户,合作后将加大对雪天盐业食盐的采购量,进一步扩大雪天盐业食盐产销量,雪天盐业也将给与加加食品更加优惠的销售政策,实现双赢。雪天盐业拥有全国食盐销售“一张网”的物流配送体系和仓储设施基础,可为加加食品在全国提供营销网络配送服务支撑;

3、雪天盐业和加加食品双方追求一流品牌的发展理念一致,双方认为建立”长期、紧密、稳定、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网络、品牌和区域等方面的优势,强强联合,为推进各自全方位战略发展提供动力。

(三)合作内容

1、市场营销合作

双方愿意充分利用各自的营销网络优势,嫁接资源、赋能合作,提升各自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

⑴ 进行“加加-雪天”双品牌合作,组建联合双品牌事业部,乙方利用优势产能资源负责联合品牌产品的生产,甲方利用其20多万个渠道终端负责联合品牌产品的销售;

⑵ 甲方拥有全国食盐销售“一张网”的物流配送体系和仓储设施基础,乙方可将现有的产品物流及仓储交由甲方来整合、承运和承储;

⑶ 乙方将进一步扩大对甲方食品工业盐的采购,在其现有渠道导入甲方的食品盐产品和联合品牌产品,甲方将给与乙方最优惠的销售政策。

2、产品研发合作

双方愿意充分依托各自的产品技术优势和研发人才队伍,积极探索以高品质食盐等为基础原料的新型调味料产品。双方愿意在逐步开放产品研发信息的基础上,加快推动研发技术人员的交流互鉴,共建联合研发团队。

3、战略投资合作

双方愿意逐步构建起以产业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以业务为核心的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的战略合作体系,积极探索交叉持股、投资联动、基金共建等资本运作模式,将进一步探讨调味品、食盐业务的股权方面的合作,乙方也将积极参与甲方的混改等合作,实现产业互动,互利共赢。

(四)实施机制

1、双方在各自产业范围内,承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自为战略合作伙伴,并提供最优惠条件。

2、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即建立联络机构,负责日常沟通,定期召开会议,并进一步策划、组织、实施、协调具体项目及相关合作事项。

3、合作期间,双方各自保有自己的品牌、产品、市场、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权利,一方如需要在其宣传以及其他市场活动中使用对方上述权利时,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的在先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4、合作期间,双方共同做好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双方承诺不损害对方及相关权益人的基本利益,不经对方同意,不使用对方的相关信息。

(五)其他

1、本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具体实施需双方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加以明确。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协议自动续期。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将建立起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优势互补,实现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正式合同的签署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协议

序号披露日期公告名称履行情况查询索引
12020年5月21日《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履行中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50)

(二)在签署本协议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未来三个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报备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