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
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马公司”)将持有的公司121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约定购回式交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 人 | 交易股数 (万股) | 初始交易 日 | 购回交易 日 | 约定购回 式交易证 券公司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用途 |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1218 | 2021年12月24日 | 2022年7月6日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债务置换 |
二、本次交易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9,078,365 | 8.06 | 36,898,365 | 6.06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交提案和表决
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华创证券按照金海马公司的书面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权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金海马公司。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