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8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1,325,931.40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收款单位 | 发放主体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金额(元) | 补助原因/项目 | 补助依据 |
1 | 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2021年12月 | 1,000,000.00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中共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会议纪要(二〇二一年第十号) |
2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常德市武陵区科学技术局 | 2021年12月 | 324,600.00 | 研发奖补资金 | 湘科计[2020]54号 |
3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汉寿安乐湖渔场 | 汉寿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 | 2021年12月 | 1,331.40 | 失业稳岗补贴 | |
合计 | 1,325,931.40 |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项目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将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