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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资本: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9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破产清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以全资子公司湖南金瑞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锰业”)为主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7月7日发布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破产清算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5)。

2018年10月10日,金瑞锰业破产清算申请被法院受理,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被法院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9)。

2018年12月26日,金瑞锰业收到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桃江县法院”)作出的《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湘0922破2-13号),正式宣告金瑞锰业破产,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4)。近日,金瑞锰业收到桃江县法院作出的《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湘0922破2-17号),终结金瑞锰业破产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湘0922破2-17号)裁定内容:“本院认为:湖南金瑞锰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破产财产已经处置完毕,且管理人已经按照法院认可的《湖南金瑞锰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完毕,符合破产程序终结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湖南金瑞锰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金瑞锰业破产清算事项对公司损益影响较小,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湘0922破2-17号)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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