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以通讯和传阅方式于2021年12月27日完成议案审议,应参与审议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议案一:关于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关停聚酯生产装置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普拉斯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公司配套生产塑料瓶盖等包材。普拉斯公司聚酯生产装置于2002年4月建成投产,已投运19年,目前工艺滞后、设备老化,已不具备市场竞争优势。鉴此,同意普拉斯公司关停聚酯生产装置, 并依法依规办理关停事项。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523车间扩能改造项目的议案
公司对523车间进行扩能技术改造,规划用地面积3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窖池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452.60万元(投资金额以项目招投标及最终决算为准)。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