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董事汪选明、王焕军,独立董事冯凤琴、肖连生、金浪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
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