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本次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本次聘任人员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章燎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潘道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周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黄钟伟、吴声、李景武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