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5)。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6)。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7)。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