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10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股) | 341,630,44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341,630,44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84.873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84.873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绍林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韩杰出席;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41,630,447 | 100 | 0 | 0 | 0 | 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关于选举秦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39,666,811 | 99.4252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2.01 | 《关于选举秦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5,266,811 | 96.5688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议案2(及其子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璐、马奔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