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奉军先生、张宗俊先生任期六年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张奉军先生、张宗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为确保公司董事局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局提名罗宏先生、曹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宏先生、曹昱女士已出具书面承诺同意被提名。
罗宏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还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止。
截至日前,曹昱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出具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还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止。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具体情况及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10日。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