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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8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1-130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9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75.1318万份。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

根据《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份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可行权比例分别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的40%、30%和30%。本次行权为第三次行权,行权方式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期权简称:天能JLC1

2、期权代码:036332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30元/份。

5、本股票期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占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比例(%)本次可行权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1张兴红董事、副总经理195.075058.522530.00000.0737
2胡鹏鹏副总经理195.075058.522530.00000.0737
3赵 波副总经理195.075058.522530.00000.0737
4方瑞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5.075058.522530.00000.0737
5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骨干、核心业务人员(89人)3136.8060941.041830.00001.1856
合 计3917.1061175.131830.00001.4806

注:(1)公司总股本按照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总股本(793,693,851股)计算。

(2)上表中小数按照四舍五入计算。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6、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7、行权期限: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26日当日止。根据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的规定以及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26日当日止,敏感期内不得行权。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次行权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8、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期权行权的,相关人员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10、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1、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为行权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12、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175.1318万份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2702.80314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1175.1318万股,

计1175.1318万元;资本公积金增加1527.67134万元。同时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3)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13、其他事项

(1)本次自主行权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生效。

(2)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及承办券商就本次行权签署了自主行权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3)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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