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公司B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于志强、刘志军、齐贵山、王志明、邵永利、金炜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曲志怀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