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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能电力: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7

公告编号:2021-127证券代码:837046 证券简称:亿能电力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梅村锡达路21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12月13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邵敏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及本次会议背景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北交所发布的《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的公告》(北证公告〔2021〕5号),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报工作,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变更为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更新相关申报文件,召开本次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未达到项目投资实际需求资金时,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或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迫切性,在上述项目中决定优先实施的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后尚有剩余,剩余部分将用于主营业务或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空)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1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针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拟定了《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发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研究报告》(详见附件),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预计投资3,662.11万元,研发中心项目预计投资517.18万元,补充流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资金4,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产能、扩大市场份额,有助于公司缓解营运资金压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发展目标等相适应,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良好,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为配合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目标,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则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各持股比例共享。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配合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目标,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则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各持股比例共享。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1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拟定《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1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了公司及相关主体就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需出具的相关承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锁定事项的承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事项的承诺,以及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并上市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1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交易所上市,为规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对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进行专项账户管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聘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2)公司拟聘请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3)公司拟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制定了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制度。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制度公告。《公司章程》,公告编号为2021-13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为2021-133;《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为2021-134;《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为2021-1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1年第三季报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工作,申报工作平移至向北京证券交易所,变更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原申请材料中的财务报告已过有效期,需补充提交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为2021-1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作出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1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为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未能履行公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16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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