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同意对该事项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2021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