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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7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向侯景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4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050,49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529,907.6元,扣除本次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530,990.4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2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0026号)验证确认。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根据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对外公告的《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1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3,053.008.86%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2支付中介机构费用1,400.004.06%
3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16,000.0046.44%
4偿还银行贷款8,000.0023.22%
5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6,000.0017.42%
合计34,453.00100.00%

2017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配套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前(元)调整后(元)
1重大资产重组现金对价30,530,000.00不变
2中介费用14,000,000.0013,600,000.00
3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160,000,000.00120,399,907.60
4偿还银行贷款80,000,000.00不变
5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60,000,000.00不变
总计募集资金总额344,530,000.00304,529,907.6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2021年12月17日投入金额截至2021年12月17日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收购北京乐博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30,530,000.0030,530,000.00100%——
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120,399,907.6099,251,362.2082.43%2021/12/31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60,000,000.0060,000,000.00100%——
偿还银行贷款80,000,000.0080,000,000.0010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1年12月17日,“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投资进度为82.43%。目前该项目中数字生产业务所需的数码设备仍需不断升级,出版管理软件平台的相关技术方案也需快速迭代,公司根据市场发展形势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出于资源合理配置等因素考虑,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原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调整项目的实施进度不会改变项目的实施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和核查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资源、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经审慎研究,认为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公司“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由2021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2年12月31日。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所受的各种客观因素综合评价后,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使用风险,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盛通股份调整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系出于公司自身情况考虑,经公司研究论证后的决策,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对盛通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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