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和信专字(2021)第000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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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 1-2 | |
二、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和信专字(2021)第000435号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境通”或“公司”)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跨境通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报和对外披露《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跨境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跨境通董事会编报的《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业务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跨境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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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关千跨境通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千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国·济南
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O二
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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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