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飞先生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经容诚安排,现委派卫春丽女士接替。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
施琪璋先生、卫春丽女士、徐捷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简历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卫春丽,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