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400万元–600万元 | 盈利:755.99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152.91% - 179.3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2500万元–2700万元 | 亏损:2,464.90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1.42% - 9.54% | ||
营业收入 | 24,000.00万元–30,000.00万元 | 5,008.44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22,300.00万元–28,300.00万元 | 4,306.03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0037元/股–0.0056元/股 | 盈利:0.0070元/股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212.40万元–14,412.40万元 | 14,812.40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公司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其主要原因是受疫情持续影响,公司会展服务板块亏损增加所致。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做出,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2018、2019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4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前后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过渡期安排,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4.3.11条任一情形的,根据《上市规则》第14.3.7条,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14.3.11条所列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