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文传媒大厦6楼607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32,028,53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1.401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吴信根董事长、凌卫副董事长因另有事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表决董事一致推举吴涤董事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现场出席8人,授权委托5人;其中公司董事吴信根、
凌卫、张其洪、吴卫东、独立董事彭中天因另有事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已分别授权委托董事夏玉峰、吴涤、蒋定平、汪维国、独立董事廖县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现场出席4人,授权委托1人;其中公司监事王慧明因
另有事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已授权委托监事周天明代为出席并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3、现场列席会议人员:熊继佑、庄文瑀、游道勤、毛剑波、熊秋辉。
4、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71,903,411 | 92.7737 | 60,125,122 | 7.2263 | 0 | 0.0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龙芳、邓鑫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文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