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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阿股份: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5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杨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杨娟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晟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82295528传真:0731-82243046邮箱:gs_2277@126.com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9号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25日

附件:

高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98年参加工作,曾任阿波罗商业广场营运中心经理助理、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晟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0.01%的股份,高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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