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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5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杰辉、刘光超、狄瑞鹏、武建平、朱小锋、冯 伟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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