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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整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5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在2018年度存在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具体情况为,2018年2—6月王立群累计占用公司资金3,119.05万元,于2018年6月28日将上述占用资金归还至公司;2018年9月20日占用公司资金328.50万元,于2018年12月29日归还给公司。上述累计占用资金3,447.55万元。

除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外,2018年至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无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针对王立群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违规情形,北京证监局分别对王立群、时任财务总监秦彪及公司采取了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王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91号)指出,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王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秦彪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89号)指出,秦彪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对其中一笔102万款项进行了签字审批。该资金占用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秦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38号)指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在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3,447.55万元,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关于资金占用原因的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在2018年度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主要原因是:

2018年初,公司股价持续下跌,经请示交易所同意公司采取了临时停牌措施,但复牌后股价仍不稳定。实际控制人王立群质押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情急之下,王立群决定短期拆借一部分公司资金救急,用于归还其股票质押借款及利息,以满足股票质押率要求,避免因强制平仓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事后,王立群积极筹措资金分次归还了其占用的全部公司资金。

三、公司整改措施

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积极主动采取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1、及时披露并进行内部反思。公司在收到监管措施文件后,及时进行了披露,并将相关情况在公司内部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了违规事项的严重性,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强化审批流程,严格遵守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加强关联方交易管理,严格落实关联方交易跟进和信息披露规定,确保公司关联方交易控制程序有效执行,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补交资金占用利息。公司已按照其被占用资金的实际天数、占用额度、同期承担的银行融资成本,计算全部占用资金应计利息为368,294.66元。截至目前,王立群已经将该利息款全额补交给公司。

3、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引以为鉴,参照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条款,制定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司将从制度规范上扎牢篱笆,并严格落实、强化执行,防止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4、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一方面,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内审部门将密切关注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发现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告,并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5、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制度学习。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制度学习。不仅要继续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经营管理层的治理水平,而且要逐步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合规培训,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规经营意识为目标,组织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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