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10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议,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出席对象:
(1)2022年1月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00 |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及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及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月7日9:30-11:30,13:00-1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汉邦高科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 汉邦高科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电话:010-57985711
传 真:010-57985745
联 系 人:于洪丹
2.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4日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49
2.投票简称:汉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类型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本表复印有效
股东签名或盖章:1 1
日期:1 1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联系人 | ||
备注 |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议案内容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2.00 |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字(盖章):1 1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1 1
委托人持股数:1 1
委托人股东账号:1 1
受托人签字:1 1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1 1
受托日期: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