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98,675,44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2.084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伯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舒玉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戴斐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95,376,947 | 99.1726 | 3,298,501 | 0.8274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12,766,300 | 79.4675 | 3,298,501 | 20.5325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2、按照规定,第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决议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建胜、周书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