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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汉
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汉王科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
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产品不得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3、有效期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一年。
    4、购买额度
    在上述有效期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4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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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
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
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
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
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三、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履行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规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闲置募
                                   2
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资产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以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汉王科技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本次汉王科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4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不超过 4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通
过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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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李进才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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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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