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更正事项具体情况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比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97,088,638.33 | -51.36 |
…… |
更正后: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比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122,588,638.33 | -39.19 |
…… |
更正原因:将原列示于经营活动现金流中的2,550万元融资保证金更正至筹资活动现金流中。
2、《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更正前: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 | -51.36 | …… |
…… |
更正后: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 | -39.19 | …… |
…… |
更正原因见情况说明1。
3、《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资产负债表”
更正前: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 ||
使用权资产 | 98,160,863.69 | …… |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675,408.74 | …… |
…… | ||
长期借款 | 131,024,106.93 | …… |
…… | ||
长期应付款 | 260,532,831.85 | …… |
…… |
更正后: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 ||
使用权资产 | 98,312,438.96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523,833.47 | …… |
…… | ||
长期借款 | 121,024,106.93 | …… |
…… | ||
长期应付款 | 270,532,831.85 | …… |
…… |
更正原因:(1)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将长期待摊费用中属于租赁的部分调整至使用权资产;(2)对原计入长期借款中的非金融机构借款更正至长期应付款。
4、《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利润表”
更正前:
项目 | 2021年前三季度(1-9月) | 2020年前三季度(1-9月)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123,531.92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135,481.82 | …… |
…… |
更正后:
项目 | 2021年前三季度(1-9月) | 2020年前三季度(1-9月)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775,733.38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483,280.36 | …… |
…… |
更正原因:对存在分类错误的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予以更正。
5、《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现金流量表”
更正前:
项目 | 2021年前三季度(1-9月) | 2020年前三季度(1-9月)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1,084,763,626.04 |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883,707.60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1,674,730.44 | 1,464,143,928.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088,638.33 | 199,606,832.13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7,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219,048,217.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193,359,397.97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96,342,569.34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3,633,591.72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02,838,661.06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0,711,941.96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7,921,665.24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8,440,030.91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398,630.15 | …… |
更正后:
项目 | 2021年前三季度(1-9月) | 2020年前三季度(1-9月)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1,082,763,626.04 |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383,707.60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36,174,730.44 | 1,462,143,928.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588,638.33 | 201,606,832.13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9,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221,048,217.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195,359,397.97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86,342,569.34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3,633,591.72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02,838,661.06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0,422,219.74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3,711,387.46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3,940,030.91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898,630.15 | …… |
更正原因:(1)对2021年1-9月“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以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进行调整;(2)根据实际控制人胡震资金占用导致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相应调整2020年前三季度现金流量表数据,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有关事项的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客观和严谨,同意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进行更正。公司今后将认真总结,加强内控管理,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更正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我们同意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相应的更正处理,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和管理,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所做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董事会对议案进行了说明,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进行更正。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公司经营中重大事项的密切关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
1、本次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