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时代沃顿”)提供3亿元融资担保,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已累计为时代沃顿提供3亿元的融资担保,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补充担保措施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时代沃顿(以下简称“吸收合并”)已
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吸收合并实施完成后,前述贷款及担保事项将发生变更,经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友好协商,公司将向其提供补充担保措施如下:
1、控股股东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产投”)按其对公司持股比例42.64%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以公司持有的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3、以公司在沙文工业园区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土地、房产及沙文工业园三期项目资产作为抵押担保。
(二)审批程序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贷款担保事项变更及提供补充担保措施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补充担保具体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董事会意见
本事项是因吸收合并事项导致前述贷款担保事项发生变更,经公司与国开行友好协商对前述贷款事项提供补充担保措施,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需要。控股股东中车产投为公司提供担保是本次补充担保措施中重要构成部分,中车产投不收取公司担保费用,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65%,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1.09%。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提供担保事项,也无提供担保逾期未偿还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