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大公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近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关于变更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刘颖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女士工作调整,指派黄一婷女士接替刘颖女士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一婷。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情况
黄一婷,于2012年加入德勤华永,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且自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胜任能力。
黄一婷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一婷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德勤华永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