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二、《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查后认为:
姚震等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庹阳平等2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未达标,不符合行权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注销该5名激励对象各自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上述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
三、《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1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本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206.76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