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1-139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暨提起上诉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编号:临2021-137),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子公司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李熙《民事上诉状》,同时,君合百年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院发来的李熙《民事上诉状》相关内容
1、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被告):李熙
被上诉人1(一审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上诉人2(一审被告):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诉讼请求:
请法院重新开庭,与原告和第二被告进行充分沟通。
3、事实及理由:
上诉人李熙,因未接到法院正式的纸质版开庭通知,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第(2021)京0102民初17793号判决,现提出上诉,向法院申请重新开庭,与原告和第二被告进行充分沟通。
二、君合百年向法院提交的《民事上诉状》相关内容
1、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1(一审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上诉人2(一审被告):李熙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诉讼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并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1对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全部由两被上诉人承担。
3、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存在判决适用法律不当的情形,上诉人请求二审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1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决定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金融法院,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