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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1〕3-33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1137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医疗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收入确认
申报材料与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1)发行人在第一轮审核问询回复中称,其与精密模具产品的主要客户约定,模具样品经确认后且模具投入量产即实现验收;(2)发行人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回复中称,模具用于批量生产客户所需产品即模具投入量产不是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
请发行人:(1)说明模具产品的验收条件、收入确认条件在前后两次审核问询中出现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业务模式、验收条件等进一步说明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核对并确认历次审核问询回复中相关内容的准确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2)
(一) 说明模具产品的验收条件、收入确认条件在前后两次审核问询中出现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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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模具产品合同的验收条款:由于工作人员笔误在“首次问询回复问题11”披露的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前五大客户的合同的部分验收条款错误的将“模具达到量产条件”撰写为“模具投入量产”,在本说明中,将上述合同验收条款更正为“模具达到量产条件”。修改后表述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改后不存在差异。公司模具产品的验收条件中,“试模得到客户验收确认”已经表明客户认可模具达到量产条件。公司模具产品的验收条件在前后两次问询中是一致的,不存在差异。验收条件为:在模具制作完成,试模得到客户验收确认后确认收入。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模具产品的收入确认条件在前后两次问询中是一致的,不存在差异。公司模具产品的收入确认条件为:(1)在模具制作完成,试模得到客户验收确认后,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及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2)客户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模式及信用政策安排付款,公司获得了收取货款的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以上迹象表明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满足模具销售的收入确认条件。
(二) 结合业务模式、验收条件等进一步说明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的业务模式、验收条件及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的业务模式为: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约定完成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和生产,在完成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生产后,试模样品得到客户验证确认,取得客户对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验收合格的模具承认书。通常情况下,公司与客户合同约定在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生产加工前收款50%,首次试模寄样后收取30%,试模得到客户认可取得模具承认书后收取剩余模具款20%,不同客户上述收款的比例会存在一定的调整。
公司主要客户的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验收条件为:在模具制作完成,试模得到客户验收确认后确认收入。公司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为:公司以模具制作完成,试模得到客户验收确认作为确认收入的具体时点,获得的主要业务凭据为业务订单、模具承认书或产品首批量产订单。
在模具制作完成,试模得到客户验收确认后,公司已将模具的法定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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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模具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公司获得了收取模具货款的权利,即客户就模具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满足模具销售的收入确认条件。公司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 核对并确认历次审核问询回复中相关内容的准确性
已核对并确认历次审核问询回复中相关内容的准确性,并对表述有误部分在本说明中进行修改,除本说明一(一)的更正外,对下述内容进行更正:在“首次和二次问询回复”披露的根据公司与客户之间精密模具的销售合同约定“双方签署《模具保管委托协议》,未经受托方允许,委托方不得将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也不得使用模具向受托方或受托方指定的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供货;”在本次回复中,将上述内容更正为“双方签署《模具保管委托协议》,未经委托方允许,受托方不得将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也不得使用模具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供货”。
(四)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商务中心负责人和财务总监,了解公司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业务模式和收入确认政策;
(2) 查阅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销售框架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合同中关于验收条款的约定情况;
(3) 了解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取得并查阅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通过销售收入穿行测试、收入细节测试、收入截止性测试,核实公司收入确认相关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4) 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具体时点和确认依据,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5) 检查历次审核问询回复中相关内容的准确性。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模具产品的合同验收条款在前后两次审核问询中出现差异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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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第一轮审核问询回复中表述有误,已修改表述,修改后表述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改后不存在差异;模具产品的验收条件、收入确认条件在前后两次问询中是一致的,不存在差异;
(2) 公司模具及自动化设备的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已核对并确认历次审核问询回复中相关内容,除修改部分,其余内容准确。
二、关于营业收入与客户
申报材料与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1)2018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082.50万元、74,054.22万元、88,590.94万元、50,648.15万元,其中对第一大客户客户A的销售占比为82.88%、78.37%、
67.81%、61.74%;(2)发行人产品线不断向医疗器械领域其它细分市场发展,从家用呼吸机和植入人工耳蜗领域拓展至监护、消毒、急救等领域;精密模具和液态硅胶技术也应用到家用和消费电子类领域。
请发行人:(1)结合2021年全年经营情况说明其对客户A的销售占比是否进一步降低;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收入增长情况以及新客户的开拓情况;(2)说明各业务板块的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业务的发展前景与成长性;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对客户A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有效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3)
(一) 结合2021年全年经营情况说明其对客户A的销售占比是否进一步降低;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收入增长情况以及新客户的开拓情况
1. 结合2021年全年经营情况说明其对客户A的销售占比是否进一步降低
2018年至2020年对第一大客户客户A的销售占比为82.88%、78.37%、
67.81%,根据公司对2021年全年经营情况的整体预计,预测公司对客户A的销售收入占比为66.70%左右,呈下降趋势。
2. 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收入增长情况以及新客户的开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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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收入增长情况
2018年、2019年、2020年以及根据2021年预测数据,公司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的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21年较2018年复合增长率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其他医疗产品组件 | 10,135.56 | 8.84% | 5,399.81 | 6.10% | 1,783.57 | 2.41% | 976.4 | 1.68% | 118.14% |
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 | 8,431.99 | 7.35% | 4,761.88 | 5.38% | 826.31 | 1.12% | 639.04 | 1.10% | 136.30% |
合计 | 18,567.55 | 16.19% | 10,161.69 | 11.48% | 2,609.88 | 3.53% | 1,615.44 | 2.78% | 125.68% |
注:2021年度数据为预测数据
2018年至2020年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1,615.44万元、2,609.88万元和10,161.69万元,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8%、3.53%和11.48%。根据公司对2021年全年经营情况的整体预计,预测2021年公司上述两类业务收入合计为18,567.55万元,销售收入占比为16.19%。
公司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销售收入,2018年至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125.68%,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2) 新客户的开拓情况
公司在经营战略上重视对新客户的开拓工作,在巩固现有客户关系的同时,持续加大对新客户的开拓力度,依托产品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以及良好的客户口碑,围绕医疗和家用大消费领域持续开拓全球潜在客户。
2018年至2021年,公司新客户开拓进展顺利,公司开拓的主要新客户销售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新开拓客户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主要产品类别 |
1 | 飞利浦 | 7,564.62 | 4,675.60 | 509.23 | 咖啡机组件和医疗管路 | |
2 | ELLUME | 6,309.56 | 68.07 | 新冠病毒检测产品组件 | ||
3 | 迈思医疗 | 1,583.39 | 1,220.83 | 161.36 | 医疗管路 | |
4 | 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1,055.23 | 643.84 | 52.41 | 手机防水类硅胶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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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512.80 | 6,608.35 | 723.00 | ||
合计金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 14.40% | 7.46% | 0.98% |
注:2021年度数据为预测数据2018年至2021年,公司开拓的主要新客户销售收入规模从2019年的
723.00万元增长至16,512.80万元(该数值为2021年预测数据),销售占比从2019年的0.98%上升至14.40%,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近年来公司客户业务开拓情形证明公司新客户开拓效果明显。
2021年公司新增客户YETI COOLERS,LLC,该公司是健康户外运动领域的专业品牌,主要产品覆盖专业户外冷藏箱、户外真空不锈钢保温设备等高端户外健康消费品,公司为其生产食品级杯盖,YETI品牌的保温杯为亚马逊热销产品,目前,公司对其在手订单为514.70万元,根据在手订单预测,预计2022年对其销售收入将达到1,500.00万元以上。
(二) 说明各业务板块的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业务的发展前景与成长性;进一步说明公司对客户A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有效性
1. 各业务板块的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业务的发展前景与成长性
公司依托自身出色的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实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持续提升为全球高端医疗器械品牌提供医疗器械组件及产品从设计开发到精密制造的全流程服务能力,以客户需求和价值创造为导向,以技术研发和创新为驱动力,巩固公司在医疗器械精密组件及产品领域的竞争地位。公司将以家用呼吸机和人工植入耳蜗板块为基石,以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和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板块为核心业务增长点。
(1) 家用呼吸机和人工植入耳蜗板块是公司业务的基石
在家用呼吸机和人工植入耳蜗板块,公司主要以现有行业龙头企业客户为核心服务对象,并做深做宽与现有客户的产品线布局,保持家用呼吸机和人工植入耳蜗业务板块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统计数据全球家用呼吸机市场容量历史年复合增长率为8.04%,根据QYResearch数据,人工植入耳蜗市场的历史复合增长率为8.38%。
(2) 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和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是公司新的增长点
2018年、2019年、2020年以及根据2021年预测数据,公司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的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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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21年较2018年复合增长率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其他医疗产品组件 | 10,135.56 | 8.84% | 5,399.81 | 6.10% | 1,783.57 | 2.41% | 976.4 | 1.68% | 118.14% |
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 | 8,431.99 | 7.35% | 4,761.88 | 5.38% | 826.31 | 1.12% | 639.04 | 1.10% | 136.30% |
合计 | 18,567.55 | 16.19% | 10,161.69 | 11.48% | 2,609.88 | 3.53% | 1,615.44 | 2.78% | 125.68% |
注:2021年度数据为预测数据2018年至2021年,公司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新开拓客户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主要产品类别 |
1 | 飞利浦 | 7,564.62 | 4,675.60 | 509.23 | 咖啡机组件和医疗管路 | |
2 | ELLUME | 6,309.56 | 68.07 | 新冠病毒检测产品组件 | ||
3 | 迈思医疗 | 1,583.39 | 1,220.83 | 161.36 | 医疗管路 | |
4 | 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1,055.23 | 643.84 | 52.41 | 手机防水类硅胶组件 | |
合计 | 16,512.80 | 6,608.35 | 723.00 | |||
合计金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 14.40% | 7.46% | 0.98% |
注:2021年度数据为预测数据在其他医疗产品组件板块,公司集聚了一批高素质、经验丰富的研发人才;拥有对医疗器械组件长期研发经验;积累了与国际知名医疗器械公司丰富的产品生产经验;掌握了医疗器械组件及产品的开发技术、塑胶和液态硅胶精密模具及成型技术、自动化技术等核心技术;可以在精密组件的结构设计、模具设计、制造工艺、品质控制、可量产性等方面为客户提供有效的增值服务,具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生产管理能力。公司上述竞争优势,为公司不断拓展其他医疗产品组件优质客户提供了良好的业务基础。同时,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19年版)中EvaluateMedTech统计,2019年全球医疗器械销售规模为4,519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5.06%左右,其他医疗产品组件板块具有规模客户多,市场规模大的特点,公司将持续挖掘新的规模客户,推动其他医疗产品组件板块的快速发展,该板块业务发展前景广阔,并预计在未来3-5年可能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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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快的收入增长。在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板块,公司自主创新的液态硅胶分层成型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可以在液态硅胶分层结构中置入芯片、电缆、磁铁等功能及结构件,具备一体化成型能力,保障了产品设计的自由度和美观;同时液态硅胶具有高温成型、安全环保的特点,且具有优异的抗撕裂性、回弹性、热稳定性和耐热抗老化性等特点,在婴幼儿用品、食品、消费电子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公司已成功开拓飞利浦、OPPO等知名家用及消费电子板块终端客户,未来,公司将利用的液态硅胶的核心竞争力和良好的品牌形象进一步开拓其他规模客户,该板块业务发展前景广阔,预计未来具有较强的业务成长性。
2. 进一步说明公司对客户A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有效性
(1) 公司对客户A存在重大依赖,但是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38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7,公司来自客户A的主营业务收入贡献占比超过50%,表明公司对客户A存在重大依赖,但是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38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7的核心考量因素进行比对分析如下:
序号 | 影响事项 | 情况描述 |
1 | 公司客户集中的原因,是否与行业经营特点一致 |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受下游市场分布情况影响,全球家用呼吸机市场的竞争格局分布非常集中。前三大呼吸机主机企业占全球市场的比例达到86.7%,前三大呼吸面罩企业占全球市场的比例达到97.6%。因此,公司客户集中于客户A,符合行业特性,具有行业普遍性 |
2 | 公司客户在其行业中的地位、透明度和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以及依据 | 客户A是全球最大的家用呼吸机制造商之一。在2018财年、2019财年和2020财年,营业收入均超过20亿美元且持续增长,净利润均超过3亿美元且持续增长,毛利率水平均在55%以上且较为稳定。第一大客户的经营能力稳定,盈利能力强,在行业保持竞争优势,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3 | 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依据,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以及是否公允 | 2008年熊小川创建了深圳市美好创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客户A展开业务合作。2010年熊小川设立美好有限,开始从事呼吸机零组件的生产,并逐步开始为客户A提供模具开发和制造。公司凭借完善的医疗器械生产管理体系、精密的模具制造技术、雄厚的产品研发实力、自主创新开发的自动化生产系统、优良的产品性能、丰富的生产经验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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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10年获评客户A“最佳供应商”,与客户A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作为客户A新一代呼吸机的核心供应商,公司已经从2017年开始参与了整套结构组件的材料、结构、模具、自动化、生产工艺、品质标准等方面的开发,并已开始为客户A批量试产。公司与客户A之间的业务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A签署框架协议,约定报价方式、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一般性规定,客户A根据自身生产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约定产品类型、购买数量、采购金额、交货时间等具体内容,公司主要采用成本加成模式在充分考虑竞争对手报价的基础上通过商务谈判与客户A确定产品价格,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 ||
4 | 公司与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是否独立获取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发行人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能力的依据 | 客户A为境外上市公司,公司与客户A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客户A有完整和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和认证流程,要成为客户A合格供应商,需要经过基本面调查和评估、现场技术评审、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等评估。公司凭借着在医疗器械生产管理体系、精密的模具制造技术、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的能力,进入了客户A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按照客户A内部采购程序独立获取相关业务,过程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和产品线均持续增加。公司在原有核心客户的基础上逐步强化了与飞利浦、迈瑞医疗等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了该类客户的销售规模;公司产品线不断向医疗器械领域其它细分市场进行了纵深发展,从家用呼吸机和植入人工耳蜗领域拓展至监护、消毒、急救等细分领域;同时,公司的精密模具和液态硅胶技术也应用到了家用和消费电子类领域。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的医疗器械产品取得突破,多个产品取得CE、FDA、NMPA认证,其中,公司的肺功能仪开始实现销售。公司客户、产品线、应用领域的逐步增加推动了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在新客户拓展方面,公司与全球医疗器械百强企业(如强生、雅培、西门子、瑞声达听力等)经过长达2-3年的体系考核与能力验证,在不同细分市场进行业务合作。因此,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
(2) 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有效性分析
1) 持续增加呼吸机组件相关的研发投入,强化竞争优势,保持客户黏性公司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与客户A等客户形成了相互依赖、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被其他同类供应商替代的可能性较小。未来公司将持续增加呼吸机组件相关的技术研发投入,在整套结构组件的材料、结构、模具、自动化、生产工艺、品质标准等方面提高研发、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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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核心竞争优势,提升客户粘性,进而提高公司家用呼吸机组件的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A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8,269.12万元、58,182.50万元、60,212.63万元和31,363.33万元,销售规模稳步提升,公司与客户A的业务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
2) 深化与已有客户的合作,持续开拓其他产品线的优质新客户因为医疗器械从新产品开发到批量生产受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新产品从导入到投放市场是一个时间较长的过程,目前公司与全球医疗器械百强企业(如强生、雅培、西门子、瑞声达听力等)尚处于合作初期,与该等客户的合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越来越深入,业务收入也预计会持续增长,这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健性,有利于不断降低客户A在公司的收入占比。同时,公司在原有核心产品的基础上,探索和拓宽公司核心技术的应用领域,向医疗器械领域其它细分产品线如监护、消毒、急救等细分市场纵深发展,同时开发家用和消费电子类领域的新增客户,从而提升其他客户的收入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及自主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2,171.99万元、3,119.52万元、14,993.46万元和10,268.1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4%、4.22%、16.93%和20.27%,销售规模和收入占比均有效提升。
3) 公司采取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在报告期内已经展现出较为明显的效果:一方面公司有效维护了原有客户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A的销售收入呈持续增长状态。另一方面公司也开拓了迈瑞医疗、飞利浦、ELLUME和迈思医疗等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新客户,上述新客户销售收入持续上升,新开拓客户有效降低了公司对客户A的销售占比。公司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有效。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取得公司销售收入明细表,了解2021年公司对客户A销售占比的变动情况及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收入的增长情况以及新客户的开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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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访谈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与客户的合作背景、合作历史、业务稳定性、可持续性,以及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业务的发展前景与成长性;取得公司销售收入明细表,分析公司就客户A收入占比较高所采取的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3) 查阅了公司2021年1-11月的财务报表以及2021年12月的经营预计情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根据2021年经营情况的整体预计,预测公司对客户A的销售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收入增长情况良好,公司持续开拓新的客户,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2) 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重点业务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与成长性;公司对客户A存在重大依赖,但是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持续增加呼吸机组件相关的技术研发投入,强化竞争优势,并深化与已有客户的合作,持续开拓其他产品线的优质新客户,丰富收入来源,该等应对措施有效。
三、关于营业成本与供应商
申报材料与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塑胶、硅胶、PCBA及软管。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64%、48.77%、
49.95%、44.45%。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与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一致性;(2)说明在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价格调整机制,针对原材料涨价、汇率变动等是否具备相应的价格传导能力;
(3)在原材料价格对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基础上,说明相关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对后续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4)
(一) 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与相关原材料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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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变动趋势的一致性
1. 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及2021年3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如下:
主要原材料 | 2021年7-9月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单价 | 变动幅度 | 单价 | 变动幅度 | 单价 | 变动幅度 | 单价 | 变动幅度 | 单价 |
塑胶原料(元/kg)
塑胶原料(元/kg) | 37.42 | 17.59% | 31.82 | -1.30% | 32.24 | 0.97% | 31.93 | 9.05% | 29.28 |
PCBA(元/件) | 20.04 | -18.72% | 24.66 | -10.27% | 27.48 | 8.18% | 25.40 | 2.80% | 24.71 |
软管(元/件) | 4.70 | -2.67% | 4.83 | -8.60% | 5.29 | 3.73% | 5.10 | 11.11% | 4.59 |
硅胶原料(元/kg) | 113.50 | 6.18% | 106.89 | -5.93% | 113.63 | 8.27% | 104.95 | -2.14% | 107.24 |
注:2021年7-9月系未经审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塑胶原料与硅胶原料的采购价格波动不大;公司PCBA的采购单价变动较大是由于公司采购的PCBA产品结构有所变化;公司软管的采购单价波动主要原因是各年采购的具体型号有所变动所致。
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塑胶原料和硅胶原料的平均采购单价较2021年上半年有所上升,主要是部分金额占比较大的塑胶、硅胶原材料价格上升所致;PCBA和软管两个原材料类别,各品类的采购单价变动幅度较小,平均采购单价下降主要是原材料采购结构变化所致。
2. 与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一致性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为全球知名公司(如科思创、杜邦、宇部兴产等),公司所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医疗级原材料,该类原材料具有单价高、市场规模小、采购单价较普通大宗商品波动小、其价格波动主要受供需变化的影响大等特点,公司原材料不存在直接可比的大宗商品价格。
公司主要原材料塑胶、硅胶原材料采购价格系根据市场行情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公司采购的PCBA、软管,均为非标定制化产品,为公司与供应商协商定价。
公司原材料不存在直接可比的大宗商品价格,无法取得相关原材料公开的市场价格波动的信息,公司使用第三方询价价格作为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公司选取2020年采购金额最大的前5款硅胶和塑胶原材料,与市场询价数据比对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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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型号083塑胶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对比如下:
注:2021年4季度为截止本说明日数据
(2) 型号025/026硅胶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对比如下:
注:2021年4季度为截止本说明日数据2021年上半年,公司采购型号025/026硅胶原材料的采购美元价格未发生变化,其价格变动主要来源于汇率的变动影响。
(3) 型号179/180硅胶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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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4季度为截止本说明日数据,空白部分为当季无采购2021年上半年,根据东方财富网有机硅(BK0961)的大宗商品行情走势,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有机硅的大宗商品价格未发生大幅度变化,其价格对下游硅胶的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的传导延迟,公司硅胶相关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波动不大。
(4) 型号019塑胶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对比如下:
注:2021年4季度为截止本说明日数据公司019塑胶原材料为公司与客户长期协议定价的医疗级物料,其价格波动较小。与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5) 型号117塑胶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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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4季度为截止本说明日数据,空白部分为当季无采购2021年上半年,公司采购型号117塑胶原材料的采购美元价格未发生变化,其价格变动主要来源于汇率的变动影响。该原材料为公司与客户长期协议定价的医疗级物料。
通过前述2020年采购金额最大的前5款硅胶和塑胶原材料公司采购价格与市场询价数据比对分析,公司原材料采购单价波动与第三方市场价格波动一致。
(二) 说明在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价格调整机制,针对原材料涨价、汇率变动等是否具备相应的价格传导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就原材料涨价的调价机制,在公司实际经营中,在原材料价格上升时,公司根据供应商原材料报价涨幅在原有产品价格基础上增加原材料用量的价格上调幅度,并据此向客户进行报价调整,客户根据原材料涨幅对公司报价进行复核并确认。一般情况下在原材料上涨时,公司会与客户沟通价格调整,同时,公司与核心客户确立了每半年对产品报价进行复核的调整机制。公司能够通过与客户进行商业谈判的方式,对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并通过客户订单体现销售价格上调。对于原材料涨价,在实际经营中,公司具备价格传导能力。
就汇率变动,公司与客户在销售订单中约定如汇率变动超过3%,双方可以重新商议销售价格。在实际经营中,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不存在就汇率波动协商调整产品销售价格的情形。
(三) 在原材料价格对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基础上,说明相关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对后续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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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材料价格对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若公司产品售价不变,以营业成本中各类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做敏感性分析。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若原材料塑胶类采购单价变动±1%、±5%、±10%,对公司毛利率影响如下:
年 度 | -10% | -5% | -1% | 1% | 5% | 10% |
2021年1-6月 | 0.97% | 0.48% | 0.10% | -0.10% | -0.48% | -0.97% |
2020年度 | 0.79% | 0.39% | 0.08% | -0.08% | -0.39% | -0.79% |
2019年度 | 0.77% | 0.39% | 0.08% | -0.08% | -0.39% | -0.77% |
2018年度 | 0.77% | 0.39% | 0.08% | -0.08% | -0.39% | -0.77% |
(2) 若原材料硅胶类采购单价变动±1%、±5%、±10%,对公司毛利率影响如下:
年 度 | -10% | -5% | -1% | 1% | 5% | 10% |
2021年1-6月 | 0.26% | 0.13% | 0.03% | -0.03% | -0.13% | -0.26% |
2020年度 | 0.27% | 0.13% | 0.03% | -0.03% | -0.13% | -0.27% |
2019年度 | 0.27% | 0.13% | 0.03% | -0.03% | -0.13% | -0.27% |
2018年度 | 0.24% | 0.12% | 0.02% | -0.02% | -0.12% | -0.24% |
(3) 若原材料PCBA采购单价变动±1%、±5%、±10%,对公司毛利率影响如下:
年 度 | -10% | -5% | -1% | 1% | 5% | 10% |
2021年1-6月 | 0.59% | 0.29% | 0.06% | -0.06% | -0.29% | -0.59% |
2020年度 | 0.74% | 0.37% | 0.07% | -0.07% | -0.37% | -0.74% |
2019年度 | 0.94% | 0.47% | 0.09% | -0.09% | -0.47% | -0.94% |
2018年度 | 1.07% | 0.53% | 0.11% | -0.11% | -0.53% | -1.07% |
(4) 若原材料软管采购单价变动±1%、±5%、±10%,对公司毛利率影响如下:
年 度 | -10% | -5% | -1% | 1% | 5% | 10% |
2021年1-6月 | 0.25% | 0.12% | 0.02% | -0.02% | -0.12% | -0.25% |
2020年度 | 0.29% | 0.14% | 0.03% | -0.03% | -0.14% | -0.29% |
2019年度 | 0.32% | 0.16% | 0.03% | -0.03% | -0.16% | -0.32% |
2018年度 | 0.31% | 0.16% | 0.03% | -0.03% | -0.16% | -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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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个品类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影响较小。
2. 相关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对后续毛利率的影响测算
假设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采购价格按2021年7-9月的单价变化趋势变动,结合不同原材料对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公司原材料采购单价对毛利率影响的情况如下:
主要原材料 | 2021年7-9月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动幅度 | 按2021年7-9月采购单价波动 测算对毛利率数值的影响 |
塑胶原料 | 17.59% | -1.70% |
PCBA | -18.72% | 1.10% |
软管 | -2.67% | 0.07% |
硅胶原料 | 6.18% | -0.16% |
合 计 | -0.70% |
注:2021年7-9月系未经审计数据
按2021年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测算,公司综合毛利率受原材料采购价格影响,毛利率预计下降0.70%,公司毛利率受原材料价格变化存在下降的风险。从测算数据分析,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后续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3. 针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毛利率影响的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44.64%、48.77%、49.95%、44.45%。未来,如发生原材料涨价,公司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该风险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提示。
(四)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通过访谈公司采购相关负责人,并查阅公司内部的《采购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文件,了解公司选取供应商的标准及流程,了解公司采购的材料种类、主要用途;了解公司的产能情况,产品生产的工艺流程;
(2) 获取公司供应商名单,选取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取得营业执照、章程等工商资料,了解主要供应商的企业基本情况,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与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存在交易,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历史、定价方式、结算方式,与公司业务合作数量及金额等内容,公司对供应商经营情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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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3) 了解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或供需发展的变动趋势,并取得公司采购入库明细表,分析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是否与市场价格相符;
(4) 比较公司报告期各期不同品种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和毛利率,比较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的波动趋势,核查异常情况及原因;
(5) 查阅公司销售合同,访谈公司采购和销售负责人了解公司原材料涨价、汇率变动情况下,获取原材料涨价调整报价的报价单和产品销售明细表,分析单价变化,了解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与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具备一致性;
(2) 公司虽未在销售合同或订单中约定关于原材料涨价的调价机制,但面对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公司能够通过与核心客户进行商业谈判的方式对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的调价机制在实际经营中具备相应的原材料涨价传导能力;就汇率变动,公司与客户在销售订单中约定如汇率变动超过3%,双方可以重新商议销售价格。在实际经营中,报告期内,公司和客户不存在就汇率波动协商调整产品销售价格的情形。
(3) 从公司2021年1-9月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趋势测算分析,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公司毛利率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存在下降的风险;
(4)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的“重大事项提示”部分,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不利影响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四、关于存货
申报材料与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1)2021年1-6月发行人对防护面罩产品计提了524.2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020年受益于新冠疫情,防护面罩产品销售金额较高,当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金额为1,493.99万元;(2)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除防护面罩外其他一年以上库龄的存货金额为1,3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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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两年以上库龄的存货金额为872.13万元,发行人未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称长库龄存货主要为塑胶、硅胶、钢材等,没有明确的保质期;(3)2021年6月30日中介机构对发行人深圳母公司的存货抽盘比例为43.75%;(4)深圳美好与马来美好存货周转率的差异较大,发行人称主要是深圳美好与马来美好产品类别差异所致。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对防护面罩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存货跌价测试过程中各期产品预计售价的选取依据以及合理性,与市场价格的一致性;(2)结合一年以上库龄存货的具体保管情况、使用计划、经济价值、存货跌价测试过程等进一步说明对其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说明对深圳母公司存货抽盘比例的充分性,能否支撑“存货真实完整、计价准确”的核查结论;(4)说明深圳美好与马来美好同类别主要产品存货周转率存在的差异以及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5)
(一) 说明报告期内对防护面罩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存货跌价测试过程中各期产品预计售价的选取依据以及合理性,与市场价格的一致性
报告期内,公司防护面罩产品的销售情况和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情况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销量(万个) | 2.23 | 22.68 | 4.03 | 3.09 |
销售额 | 208.56 | 3,652.74 | 509.64 | 556.55 |
存货余额 | 1,933.85 | 2,045.89 | 3,421.96 | 3,506.18 |
存货跌价计提金额 | 524.26 | 43.41 | 1,138.82 | 636.63 |
存货转销金额 | 61.50 | 1,493.99 | 145.18 | 67.63 |
存货跌价计提余额 | 978.49 | 515.73 | 1,966.30 | 972.66 |
报告期内,公司对防护面罩产品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636.63万元、1,138.82万元、43.41万元和524.26万元;2018年、2019年以及2021年1-6月计提较多,主要原因是防护面罩当期销售数量较少,2020年受益于新冠病毒疫情,公司防护面罩产品实现销售收入3,652.74万元,2020年因销售金额较大,相应的存货跌价转销金额也较大;公司按期末存货余额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金额计提准确,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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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规定。
预计售价的确定:由于防护面罩产品为公司自主研发并生产的高端防护面罩产品,单个防护面罩的市场价格较高,市场上不存在同类可比产品,存货跌价测试过程中各期产品的预计售价是参考防护面罩产品各期实际销售情况,并结合产品库龄因素,在各类别产品当年平均销售价格基础上以管理层对未来该类产品的销售折扣确定,各类别产品的销售情况不同其折扣率不同,销售量大的类别预计售价折扣高,2018年末主要防护面罩库存产品预计售价为当年平均销售价的4-7折,2019年末主要防护面罩库存产品预计售价折扣为3-6折,2020年受新冠病毒疫情的推动,主要防护面罩库存产品预计销售价格为产品当年平均销售价格,部分出货量较小的品类的折扣为7-8折,2021年6末,主要防护面罩库存产品预计售价为产品当年平均销售价格的4-5折。鉴于公司防护面罩产品市场上不存在同类可比产品,公司以单个存货历史售价以及管理层按产品适销性对产品的销售折扣确定预计售价,预计售价的选取依据具有合理性。公司预计售价的定价原则均以自身产品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二) 结合一年以上库龄存货的具体保管情况、使用计划、经济价值、存货跌价测试过程等进一步说明对其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 保管情况
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对出入库、库存管理、存货盘点、库龄监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一年以上库龄的存货保管情况良好,库龄较长的存货不存在毁损情形。
2. 使用计划和经济价值
公司除防护面罩外其他一年以上库龄存货按用途划分为研发物料和生产物料。按材料用途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6.30 | 2020.12.31 | ||
1-2年 | 2年以上 | 1-2年 | 2年以上 | |
研发物料 | 255.85 | 715.00 | 142.90 | 71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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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物料 | 259.33 | 157.13 | 86.95 | 174.57 |
合 计 | 515.18 | 872.13 | 229.84 | 886.01 |
(续上表)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
1-2年 | 2年以上 | 1-2年 | 2年以上 | |
研发物料 | 473.83 | 274.70 | 220.56 | 145.88 |
生产物料 | 244.91 | 118.25 | 217.56 | 37.33 |
合 计 | 718.74 | 392.95 | 438.12 | 183.20 |
公司一年以上库龄存货主要是研发物料,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研发规划,相关存货均存在研发使用计划和相应的生产订单对应,上述存货均具有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对于研发物料,出于最小订单量经济考虑,一般批次集中采购该等材料,该类材料的单次使用量较小,导致其库龄相对较长;对于生产物料,公司均根据客户的销售预测和订单采购,由于部分客户销售预测过于乐观,后期的订单数量有所下降,导致原材料消耗周期拉长。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研发计划,上述存货均具有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3. 存货跌价测试过程以及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各期末,对于除防护面罩外其他产品,按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孰低进行测算;除防护面罩外其他产品跌价测试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年 度 | 期末账面余额 | 预计销售收入 | 预计销售费用 | 预计销售税金 | 可变现净值 | 是否存在跌价 |
2018年度 | 1,819.66 | 3,293.26 | 119.81 | 27.28 | 3,146.17 | 否 |
2019年度 | 2,883.50 | 5,563.11 | 141.48 | 42.49 | 5,379.14 | 否 |
2020年度 | 2,650.59 | 5,408.77 | 114.63 | 32.92 | 5,261.23 | 否 |
2021年1-6月 | 5,221.80 | 9,380.36 | 175.75 | 54.39 | 9,150.21 | 否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品类划分的产品跌价测试过程如下:
(1) 2021年6月30日除防护面罩外其他产品跌价测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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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预计销售收入 | 预计销售费用 | 预计销售税金 | 可变现净值 | 是否存在跌价 |
肺功能仪 | 190.85 | 373.16 | 1.63 | 0.53 | 371.01 | 否 |
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 | 1,771.00 | 2,992.78 | 57.19 | 18.54 | 2,917.05 | 否 |
精密组件相关 | 3,259.95 | 6,014.42 | 116.94 | 35.33 | 5,862.15 | 否 |
小 计 | 5,221.80 | 9,380.36 | 175.75 | 54.39 | 9,150.21 |
(2) 2020年12月31日除防护面罩外其他产品跌价测试过程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预计销售收入 | 预计销售费用 | 预计销售税金 | 可变现净值 | 是否存在跌价 |
肺功能仪 | 184.53 | 409.51 | 7.25 | 2.10 | 400.16 | 否 |
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 | 710.93 | 1,217.50 | 24.25 | 7.03 | 1,186.23 | 否 |
精密组件相关 | 1,755.13 | 3,594.04 | 83.13 | 23.79 | 3,487.12 | 否 |
小 计 | 2,650.59 | 5,221.06 | 114.63 | 32.92 | 5,073.51 |
(3) 2019年12月31日除防护面罩外其他产品跌价测试过程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预计销售收入 | 预计销售费用 | 预计销售税金 | 可变现净值 | 是否存在跌价 |
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 | 319.65 | 575.09 | 13.11 | 4.19 | 557.79 | 否 |
精密组件相关 | 2,563.85 | 4,966.69 | 128.37 | 38.30 | 4,800.03 | 否 |
小 计 | 2,883.50 | 5,541.78 | 141.48 | 42.49 | 5,357.82 |
(4) 2018年12月31日除防护面罩外其他产品跌价测试过程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预计销售收入 | 预计销售费用 | 预计销售税金 | 可变现净值 | 是否存在跌价 |
精密模具及自动化设备 | 364.27 | 554.19 | 6.23 | 1.42 | 546.54 | 否 |
精密组件相关 | 1,455.39 | 2,739.07 | 113.58 | 25.86 | 2,599.63 | 否 |
小 计 | 1,819.66 | 3,293.26 | 119.81 | 27.28 | 3,146.17 |
对于一年以上的生产物料,跌价测试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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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时间 | 期末账面余额 | 对应产成品预计销售收入 | 预计加工成本 | 预计销售费用 | 预计售税金 | 可变现净值 | 是否存在跌价 |
2021.6.30 | 416.47 | 797.97 | 80.31 | 17.64 | 5.41 | 694.61 | 否 |
2020.12.31 | 261.52 | 566.64 | 64.49 | 14.68 | 4.28 | 483.19 | 否 |
2019.12.31 | 363.16 | 815.48 | 98.23 | 20.61 | 6.29 | 690.35 | 否 |
2018.12.31 | 254.89 | 568.52 | 73.50 | 19.04 | 4.34 | 471.66 | 否 |
对于一年以上库龄的研发物料,根据公司研发规划,公司均有研发项目相对应,均有使用用途,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除防护面罩以外其他产品进行存货跌价测试,其中:2018年和2019年度肺功能仪产品处于研发阶段,未批量形成对外销售产品,在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份正常测试存货跌价。根据存货跌价测试结果,公司各期除防护面罩外的产品可变现净值均高于成本,无需计提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根据上述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结果,公司各期除防护面罩外的产品可变现净值均高于成本,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三) 说明对深圳母公司存货抽盘比例的充分性,能否支撑“存货真实完整、计价准确”的核查结论
根据对公司存货管理制度以及采购、生产和仓储的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显示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经2020年1月1日-2日和2020年12月31日两次现场抽盘查看公司仓库和车间显示,公司存货摆放有序、包装完好、标识完整,因此对2021年6月30日公司存货抽盘比例相对较低。针对存货的核查,除了进行监盘程序外,亦执行了如下程序:
1. 取得并核对公司各期存货明细表、存货盘点制度、盘点计划、存货盘点表、盘点总结等资料,检查公司存货是账实相符;
2. 执行期末存货截止测试性程序,核对采购入库单、供应商送货单、生产入库单、生产领料单、出货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存货出入库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3. 结合报告期内对供应商交易金额的函证,核查原材料采购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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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了解公司产品生产周期、检查SAP系统中各工序成本核算过程、检查各期转入库存的情况,判断公司半成品和在产品结转是否正确;
5. 获取公司存货进销存明细表,对公司存货各类别进行计价测试,分析公司存货金额的准确性。
对公司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后,认定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存货管理完善,选取的存货抽盘较为充分,同时通过对原材料入库检查、在产品和半成品的结转情况检查、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检查、成本核算的复核、存货计价测试等手段验证期末存货真实、准确。
我们对深圳母公司存货抽盘比例具有充分性,可以支撑存货真实完整、计价准确的结论。
(四) 说明深圳美好与马来美好同类别主要产品存货周转率存在的差异以及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深圳美好与马来美好同类别主要产品存货周转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6.30/ 2021年1-6月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
存货余额 | 周转率 | 存货余额 | 周转率 | 存货余额 | 周转率 | 存货余额 | 周转率 | |
深圳美好 | 182.83 | 1.39 | 296.57 | 6.06 | 912.28 | 9.14 | 584.98 | 11.13 |
马来美好 | 1,570.41 | 9.42 | 982.84 | 8.80 | 1,414.25 | 8.00 | 617.87 | 8.30 |
差异 | -8.03 | -2.74 | 1.14 | 2.83 |
注:2021年1-6月周转率为年化数据,同类产品为马来美好所有产品料号对应的深圳美好的存货余额
报告期内,深圳美好与马来美好同类别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收入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深圳美好 | 252.86 | 6,643.14 | 11,150.44 | 11,587.27 |
马来美好 | 9,541.95 | 17,409.31 | 13,414.61 | 9,907.92 |
报告期内,深圳美好与马来美好同类别主要产品的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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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年和2019年度,深圳美好同类别产品的存货周转率比马来美好略高,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司决策逐步增加马来美好同类产品的生产规模,并降低深圳美好的生产规模,马来美好采购了较大规模的原材料,导致马来美好的存货周转率较深圳美好略低。
2. 深圳美好向马来美好转移生产的主要产品是主体和加热模块组件,该类产品具有体积大、运输成本高的特点,马来美好距离客户的新加坡生产基地近,有利于降低客户的运输成本。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深圳美好同类别产品的生产逐步向马来美好转移,深圳美好的销售金额和成本金额均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出于安全生产角度考虑,保留了一定的库存,以备在马来西亚出现异常情况时可有效应对,因此,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2021年上半年,公司同类别产品生产能力基本转移至马来西亚,生产和销售的同类别产品金额很小,周转率也对应下降幅度较大。综上所述,深圳美好和马来美好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五)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了解公司存货管理制度,针对采购、生产和仓储的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
(2) 了解公司存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检查存货跌价计提依据和方法是否合理,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正确;
(3) 获取并复核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库龄分析表以及分规格类型清单,检查库龄划分是否准确,了解存货变动情况;
(4) 检查深圳美好与马来美好同类别主要产品的存货周转率计算过程,并了解差异原因,分析合理性。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对防护面罩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准确,存货跌价测试过程中各期产品预计售价的选取合理,公司预计售价按具体产品的市场价格的一定折扣确定,定价原则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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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除防护面罩外其他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合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 对深圳母公司存货抽盘比例充分,结合其他核查程序可以支撑“存货真实完整、计价准确”的核查结论;
(4) 深圳美好和马来美好同类别主要产品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五、关于资金流水
申报材料与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1)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取现763万元,其中有104万元借予赵良永等5名员工,用于上述员工认购持股平台份额;(2)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取得分红款(税后)9,872.68万元,分红款主要流向理财产品。
请发行人说明:(1)实际控制人采用取现方式将资金借予他人周转或认购持股平台份额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员工所持的平台份额是否存在代持情形;
(2)结合相关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持有情况等说明最终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异常,是否与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相关。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6)
(一) 实际控制人采用取现方式将资金借予他人周转或认购持股平台份额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员工所持的平台份额是否存在代持情形
实际控制人熊小川采用取现方式将资金借予他人周转或认购持股平台份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取现600.00万元借予吴勇
2018年3月,吴勇名下公司经营出现风险状况,面临债权人追偿风险,吴勇本人需要资金进行周转,其提出现金借款需求,实际控制人熊小川应吴勇要求提供600.00万元现金借款。该笔款项吴勇已于2021年1月以转账形式归还。
2. 取现104.00万元借予员工认购持股平台份额及是否存在代持情形
(1) 取现借予员工认购持股平台份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1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小川以转让其所持有的深圳市美创联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方式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部分员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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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公司持股平台份额转让对价存在资金压力,其能筹措资金的渠道有限,因此熊小川于2019年3月取现104.00万元借予部分员工。取现主要原因是当时实际控制人认识不足,采用了取现方式。针对该类取现行为,目前已进行规范,上述情形后续未再发生。
(2) 相关员工所持的平台份额不存在代持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取现借予员工认购持股平台份额的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对象 | 借款金额 | 出资金额 | 所持份额 (对应2018年激励时美好有限的万元出资额) | 职务 |
1 | 赵良永 | 50.00 | 87.50 | 25.00 | 总监 |
2 | 张登攀 | 20.00 | 87.50 | 25.00 | 总监 |
3 | 谭景霞 | 20.00 | 47.60 | 13.60 | 董事会秘书 |
4 | 胡从义 | 8.00 | 17.50 | 5.00 | 副主管 |
5 | 孙娜 | 6.00 | 15.75 | 4.50 | 主管 |
小 计 | 104.00 | 255.85 | 73.10 |
相关员工所持的平台份额不存在代持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1) 员工自愿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且激励份额不存在异常情形公司股权激励遵循了“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根据员工职务、在公司工作年限及个人表现等因素综合确定激励对象及激励份额,上述员工所持份额不存在异常情形:
① 赵良永、张登攀:上述两人目前为公司总监级别,在2018年获得的股权激励数量为25.00万元出资额。除上述两人外,公司2018年激励无其他总监级别人员,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中总监级别激励数量为32.00-35.00万元出资额;
② 谭景霞:目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曾于2017年参与公司股权激励,取得20.40万元出资额的激励股权,2018年进一步参与公司股权激励,取得
13.60万元出资额的激励股权,合计持有公司34.00万元出资额,公司其他董监高人员激励数量区间为34.60-680.50万元出资额;
③ 胡从义、孙娜:上述两人目前分别为公司副主管、主管级别,其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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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股权激励,分别取得5.00万元、4.50万元出资额。公司同期股权激励中,副主管、主管级别激励对象认购数量区间为2.72-7.68万元出资额。
2) 相关员工借款真实,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借据
相关人员就本次取现借款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借据,目前还款仍在履行中。实际控制人与相关人员约定借款年利率为6%,到期付清本金和利息,经测算,截至2021年12月,取现借款对应利息累计为17.68万元。
综上,相关员工均自愿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持的平台份额均为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情形。
(二) 结合相关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持有情况等说明最终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异常,是否与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理财的汇总情况(具体明细详见后附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交易对手 | 收入 | 支出 | 备注 |
1 | 招商银行-易方达基金赎回款 | 1,054.86 | 基金赎回 | |
2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790.90 | 2,876.00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或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3 | 中融基金管理 | 189.24 | 中融融耀定增6号赎回款 | |
4 | 招商银行-汇丰晋信基金赎回款 | 99.69 | 基金赎回 | |
5 | 汇丰普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基金申购 | |
6 | 存放同业-中登公司 | 500.00 | 基金申购 | |
7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总清算账户 | 1,730.00 | 基金申购 | |
小 计 | 2,134.69 | 5,206.00 |
注:上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中5.00万元以上投资理财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时间 | 收入 | 支出 | 交易对手 | 备注 |
1 | 2018/1/8 | 27.86 | 中融基金管理 | 中融融耀定增6号赎回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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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收入 | 支出 | 交易对手 | 备注 |
2 | 2018/5/24 | 31.54 | 中融基金管理 | 中融融耀定增6号赎回款 | |
3 | 2019/1/8 | 42.82 | 中融基金管理 | 中融融耀定增6号赎回款 | |
4 | 2019/2/28 | 87.02 | 中融基金管理 | 中融融耀定增6号赎回款 | |
5 | 2020/6/22 | 2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6 | 2020/7/2 | 5.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7 | 2020/7/14 | 2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8 | 2020/7/15 | 1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9 | 2020/7/17 | 5.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10 | 2020/7/27 | 1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11 | 2020/7/29 | 10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12 | 2020/7/31 | 10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13 | 2020/7/31 | 10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14 | 2020/7/31 | 10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15 | 2020/8/3 | 10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16 | 2020/8/4 | 10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17 | 2020/8/4 | 10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18 | 2020/8/5 | 10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19 | 2020/8/6 | 5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20 | 2020/8/7 | 2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21 | 2020/8/7 | 1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22 | 2020/8/10 | 4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23 | 2020/8/18 | 3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24 | 2020/9/3 | 2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25 | 2020/9/10 | 7.9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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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收入 | 支出 | 交易对手 | 备注 |
26 | 2020/9/28 | 3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27 | 2020/12/14 | 15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28 | 2021/1/8 | 1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29 | 2021/1/11 | 50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30 | 2021/1/13 | 40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31 | 2021/1/19 | 5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32 | 2021/1/19 | 15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33 | 2021/1/19 | 5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34 | 2021/1/20 | 45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35 | 2021/1/25 | 25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36 | 2021/1/26 | 26.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37 | 2021/2/2 | 4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38 | 2021/2/8 | 5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39 | 2021/2/19 | 2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活期转保证金 | |
40 | 2021/2/23 | 2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41 | 2021/2/24 | 1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42 | 2021/3/17 | 2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43 | 2021/3/18 | 8.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44 | 2021/4/27 | 200.00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总清算账户 | 基金申购 | |
45 | 2021/4/27 | 500.00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总清算账户 | 基金申购 | |
46 | 2021/4/30 | 30.00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总清算账户 | 基金申购 | |
47 | 2021/4/30 | 100.00 | 汇丰普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申购 | |
48 | 2021/5/6 | 1,000.00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总清算账户 | 基金申购 | |
49 | 2021/5/10 | 83.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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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收入 | 支出 | 交易对手 | 备注 |
50 | 2021/5/11 | 17.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51 | 2021/5/19 | 265.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52 | 2021/5/19 | 500.67 | 招商银行-易方达基金赎回款 | 基金赎回 | |
53 | 2021/5/20 | 99.69 | 招商银行-汇丰晋信基金赎回款 | 基金赎回 | |
54 | 2021/6/8 | 554.19 | 招商银行-易方达基金赎回款 | 基金赎回 | |
55 | 2021/6/10 | 500.00 | 存放同业-中登公司 | 基金申购 | |
56 | 2021/6/21 | 2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转活期 | |
合 计 | 2,134.69 | 5,206.00 |
注:上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中5.00万元以上投资理财数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理财主要是申购/赎回基金公司产品,个人招商证券的证券账户银证之间转账,最终资金流向不存在异常,与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不相关。除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小川外,熊小川关联方熊小洁、熊小净、陈华亮、熊小立及陈涛的投资理财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保险及申购基金公司产品,最终资金流向不存在异常,与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不相关。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取得并查阅公司与上述五名股权激励对象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股权激励对象的出资凭证等文件,访谈相关员工并确认其持股背景等情况;
(2) 获取相关人员借款涉及的相关借据,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了解借款背景;
(3) 复核相关员工持股份额;
(4) 获取并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近亲属、陈涛的资金流水,取得公司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清单,并与资金流水进行验证,另取得相关自然人银行流水完整性承诺函。
2.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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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采用取现方式将资金借予他人周转主要是实际控制人应朋友要求提供现金借款,具有特殊背景;实际控制人取现金并借予部分员工支付持股平台份额转让对价,主要原因是当时认识不足,针对该类取现行为,目前已进行规范,上述情形后续未再发生;相关员工所持的平台份额不存在代持情形;
(2)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理财主要是申购/赎回基金公司产品,个人招商证券的证券账户银证之间转账,最终资金流向不存在异常,与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不相关;除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小川外,熊小川关联方熊小洁、熊小净、陈华亮、熊小立及陈涛的投资理财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保险及申购基金公司产品,最终资金流向不存在异常,与客户、供应商及其股东不相关。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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