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9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更新相关申报文件,现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将审核问询函回复及更新后的相关申报文件报送深交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