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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关于成立联合体签订EPC意向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4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1-083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联合体签订EPC意向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合同为三方达成一致签订的项目意向合同。湖南永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建设”)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或“公司”)组成联合体承包该项目。目前发包方与承包方尚未签订项目的正式合同,最终能否签署正式合同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同最终成交金额、条款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和永太建设自愿组成联合体,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电建”)签订了《清远市清农清新105MW 光伏厂区、110KV 升压站项目EPC 意向总承包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一) 签订合同基本情况

发包人: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包人: 湖南永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农清新 105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厂区、110kV升压站项目

合同类型:EPC意向总承包合同

合同工期:合同工程的总工期为180天。

合同总金额:18,900万元人民币。其中根据承接内容,公司预计承接合同金额为10,430万元人民币(具体合同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 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之日起生效。

二、发包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黄利民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88年06月01日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138号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铁路工程、河湖整治工程、预拌混凝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施工;水电工程安装、起重机械的安装;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设备的运行、检修和维护;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建筑装饰工程劳务分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土木工程劳务分包;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与公司之间关系

江西电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电建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资金充足,具有完全的履约能力。

三、联合体基本情况

永太建设与永清环保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清远清新105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厂区、110kV升压站项目的 EPC工程承包。永太建设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永清环保为联合体成员。

(一) 联合体总包范围

清远清新105MWp除组件外,EPC总包固定单价为1.80元/瓦(含升压站)。

(二)联合体牵头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永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江山注册资本:8,888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年12月01日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9号陆都小区综合大楼2005号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环保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建筑装饰;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建材批发;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新能源技术推广;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能源管理服务;新能源工程运行维护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弱电工程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基站电源建设 ;通信基站技术咨询;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咨询;电气设备的销售、服务;电气技术、储能系统的研发;信息科技技术、软件的开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产品与系统的销售、运营及技术服务;储能设备销售;储能设备安装;电子自动化工程、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的安装服务;电力工程、建设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与公司之间关系

永泰建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联合体成员项目负责内容

(1)永泰建设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协调与履行。主要负责EPC 承包合同内项目的全过程和全方位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105MW的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变配电系统、升压站、储能工程设备采购及工程实施等。

(2)公司承担联合体EPC协议约定的与联合体成员有关其他相关责任,主要负责的建设项目内容为:承接清新两个标段(35MW+35MW)共计70MW光伏区

项目的设备采购(除光伏组件外)、安装与施工,承包固定单价为1.49元/瓦。主要包括:光伏场区建设及含集电线路,除输电线路的所有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调试试验,以及工程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合同范围内 70MW的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等,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名称:《清远市清农清新105MW 光伏厂区、110KV 升压站项目EPC 意向总承包合同》

(二)合同总金额:18,900万元人民币

(三)工程建设规模:105MW

(四)工程内容:

(1)EPC 承包合同内项目(含光伏场区、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变配电系统、升压站(含送出工程接口)、储能工程等)的全过程和全方位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征租地、青苗赔偿、项目前期开发、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内外部协调等)。

(2)勘察设计、光伏场区建设、110kV 升压站建设、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储能工程建设[包括设备(不包含光伏组件)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调试试验,以及工程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 240 小时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等,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

(五)合同工期:

合同工程的总工期为 180 天,自开工之日起计算,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并征得业主及承包人认可的开工时间为工期起始时间,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六)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规定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其它金融产品、电汇。

(七)竣工验收

光伏电站整体并网试运行 240 小时后,即视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电站无法按时并网发电的,承包人完成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后,亦视为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八)争议裁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投建的多个光伏发电项目稳定运营,该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公司光伏业务的拓展。该意向合同的签订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产生影响,未来正式合同的签订预计增加公司经营业绩,同时为公司提供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为意向总承包合同,项目双方就项目开展初步达成了实施方向。发包方与承包方尚未签订项目的正式合同,最终能否签署正式合同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同最终成交金额、条款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清远市清农清新105MW 光伏厂区、110KV 升压站项目EPC 意向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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