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提示性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309号)(以下简称“落实函”)。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进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转发了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
公司按照《落实函》的要求,已会同中介机构对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