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1-12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都在线”)于2021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持公司股份21,735,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比例5.28%)的股东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基石”)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首都在线股份不超过12,339,48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股东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基石”)出具的《关于减持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北京基石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4,113,200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外环西路26号院58号楼一层102室 |
权益变动时间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2月23日 | ||||||
股票简称 | 首都在线 | 股票代码 | 300846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32 | 1.00001% | |||||
合计 | 411.32 | 1.0000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173.50 | 5.284255% | 1,762.18 | 4.28424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73.50 | 5.284255% | 1,762.18 | 4.28424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北京基石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三)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四)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五)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基石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 2021年9月29日,北京基石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并于2021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目前,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6.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24日